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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节“日使三问”(1 / 2)

第三节“日使三问”



事情没那么简单。



日本人从来就不是那么简单。



副岛种臣使出阴招,竟在官方正式议题之外,派出随员柳原前光、翻译官郑永宁造访大清总理衙门。



在日本的郑姓,有什么来头?可能有人不知道。如果我提郑成功,你肯定知道。郑永宁可是郑成功兄弟的后代。当然也不是汉奸,郑成功虽然是南明赐姓封王的人,从荷兰人手中收复了台湾的民族英雄,但他母亲确实是日本人,田川氏。郑成功的母亲在清兵攻灭南明政权时,自杀殉国,他的二儿子却在日本。郑永宁这家伙能量不小,我不能不多次提到它。



二人到总理衙门,无中生有地提出三项交涉事宜,清史称“三问”:



澳门还算不算是中国地盘?朝鲜是不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?台湾原住民杀害了琉球人民,日本要派人去追查。(一询澳门是否中国管辖,抑由大西洋主张?一询朝鲜诸凡政令,是否由朝鲜自主,中国向不过问?一询台湾生番戕害琉球人民,拟遣人赴生番处诘问。)



历史记载很简单,可背后的情节很复杂。这三问,其实大有深意,用心也可谓毒辣。



大清当时那个情况……



副岛他们一定捏准了大清国不好回答。



但,这决不是让大清国面子上过不去那么简单。



为什么?我们结合当时的情况,分析一下: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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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件,澳门



中国地,谁也不敢说不是。



问题是,怎么处理葡萄牙人。



据史载,葡萄牙开始是在澳门租空地建房居住,要交租金的,“请隙地建屋,岁纳租银五百两。”后来,逐渐发展到“钉关逐役,抗不交租”,不但不交钱了,还把我们的机关办事人员给赶走了,当然赶走人也是为了不交钱。再后来,葡萄牙人还趁着英国法国侵占澳门作为据点的机会,伙同英国法国闹事。由小偷转当强盗,乱哄哄之中,也趁混水摸一把鱼,把部队开进来,建上了营房、炮台,向澳门人收起了税。这样一步一步,久而久之,竟造成“澳地关闸以内,悉被侵占”的既成事实。



对这么明目张胆的事,该管事的粤省大吏竟然“置之不问”。



不管怎么说,未经大清国允许就在澳门建兵营筑炮台,公然把地盘拿去用了,俨然主人一般。这就是现实,唯有法理上的“事实”,是连个借条都没有。



没有借条,大清国没说赠送,没说割让,当然是“主权在我”,不搞“共同开发”。



但日本人所指要害是――为什么管辖权没有了?你是收回还是就这样默认给了?



日本人问此事,不仅面子上把大清国损得够呛,简直是戮到了大清国的心窝子上。



但事情还要仔细分析,我发现,其实这一问背后隐藏着一个“逻辑陷阱”,即故意混淆“主权”与“治权”概念,转而玩弄一个议题――“存在即等于领有”!



而专门跟大清玩弄这个游戏的目的,就是表达这一主张,强加给大清一个“先入”印象:在地盘问题上,谁拿走,甚至谁占用,谁管着,就归谁,不管是什么时间怎么拿走的。



这是日本人的“逻辑”基础。这个“逻辑”在当前的钓鱼岛问题上,日本仍在在使用。



如果以这一套为铺垫,以下问题就好讨论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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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第一个问题,应该告诉日本人:



一,澳门不存在领土争议,任何国家窃取该地管辖权,都不被认可,也决定不了主权归属。



二,按道理,主权与治权一致,如有意外(被人占着啥的),哪怕税都收上了,那也是主权高于治权。除非我让与你,否则别拿“实际占有”说事。



大清实际如何回答的,没找到记载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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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件,朝鲜。



朝鲜是中国的属国,这是中外皆知的事。



但在中国之属国问题上,有其特殊性。



特殊就特殊在,中国自古以来这一套“封贡体系”,更近似于一套“友好互惠关系”。



这个属国,不同于“领有”,也不同于近代欧州国家的殖民地。



中国在“藩属”问题上相对宽松,只要表示服从,甚至表示一下尊敬就行。除非出现挑战天朝权威、影响疆域安全稳定的情况,或应其国主请求帮助稳定局面,基本不干涉内政。



对朝鲜也是这样――



你说是从属关系吧,中国朝廷不收税、不征粮、不殖民、不命官,领导也不去视察,两下相安无事。



要说主权独立吧,他们的国王、王妃、世子均须经大清册封,“朝鲜”国名还是朱元璋从朝鲜的请示中,拟定的三个名字中给选定的呢,还有一个象征性的不定时朝贡、晋见一下,送的东西也不多,还不如说是礼仪性的。一般情况下,拿回的(中国皇帝赐的)更多。



只是,朝鲜也仰赖中国的保护,在此之前并不与其他国家订立什么通商章程之类的东西,各国关于朝鲜的事务,一般也是与中国沟通,很大程度上需要有中国出面打交道才行。



所以,中国对藩属国的权威在于,没有中国政府的承认,你私下里定的东西,都是一个结局――扔垃圾筒,作废。



这些事实存在不止一年了,全世界都知道,离得最近的日本人当然知道。



明治政府肚子里明白,如果和朝鲜所依靠的宗主国中国缔结了对等的条约,获得与大清国同样的地位,才能在和朝鲜的交涉上取得有利的地位。



先修上栈道,再暗渡陈仓,这是日本处理与朝鲜关系的最初思路。



出于这种考虑,明治二年(1869年)阴历的十二月,政府还命令木户孝允出使中国、朝鲜,但大清这一年事情较多,随即发生了“天津教案”,法国人都把军舰开到天津了,日本人讲是由于天津的形势恶化、安全难保证而未能成行。



实际上,是即使来了,身为北洋大臣、直隶总督的李鸿章也没工夫接待。李大人先是被确定负责处理“教案”,还没等开始,又被派走了――陕西的回民起义了。



这事情过去没有这么久吧?日本忘性这么大?



那日本人忽然掀起“朝鲜是否能自主”这个议题,有什么深意?



这么问,不是装傻就是充愣,只能说明他们是故意的。



唯一的可能就是,这段时间内,日本人有了新的想法,准备开辟什么新的途径。



一个一步到位,一劳永逸的途径。



那么,现在仅就日本人的问话本身思考,事情明摆着,日本人要针对朝鲜与中国的宗属关系这件事上干什么坏事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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确实如此。



日本人早就想吞下朝鲜了。但眼大肚子小,“牙口”也不硬,直接动武,必然要面对大清。把朝鲜一口吞下,还没那么大本事,搞不好不是崩了牙就是撑死。



那就从迫使朝鲜人订立条约、开埠经商,获得在朝鲜的驻留权,一步步来。但是一开始,又遇到了大清。



日本尝试过同朝鲜订约通商(看看日本同大清定约的过程就知道,这个尝试是怎么回事),被朝鲜拒绝了。理由嘛,恰恰是“你日本不能有天朝上邦大清的待遇”。朝鲜国王接到日本政府的信函,“礼貌”地告诉日本人:“皇”,只有天朝皇帝才能享有这个高贵称呼。而且你称我们的通商大臣为“公”,是不对的,应该称“大人”。



实际上朝鲜人比谁都知道日本人太坏,突然上门必定没安好心。不仅是历史的教训值得朝鲜警惕,而且现在有充分的资料说明,日本人当时小动作不断,正在朝鲜国内从王族到士人一直到民间,培植亲日的政治势力,分化朝鲜。



看来,不管选哪条路,首先要面对的,是朝鲜与中国的宗属关系。



绕不开,跳不过。



那,就在中朝关系上撬开一条缝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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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本正式向大清探问朝鲜自主权问题,是先看看中国的态度。



日本人想得到什么答案?如果我们循着后来的历史发展去思索,就能发现此时日本的盘算:



如果回答,朝鲜是独立国家,有权决定自己的国政――那么就简单了,不用考虑大清肯不肯,朝鲜也就没法拿这条理由推托了。



这就能跳出最初的思路,顺理成章,绕过大清,直接与朝鲜接头了。



我想日本人最想听到的就是这个答案。



如果回答,朝鲜是大清属国,朝鲜的事大清说了算――那么今后日本是不是就可以直接与华定约,要求一并开放朝鲜的某些地方给日本做点买卖、办个厂?



如果这样,就回到最初的思路上去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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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管日本出于何种目的,要打朝鲜的主意,那是不行的。所以,对这个问题,应该回答:朝鲜是我的属国,我支持朝鲜发展,但是未经大清同意,任何人都不能改变朝鲜的现状,大清也绝不允许将朝鲜问题“国际化”。



这就是划出“红线”。



但是,大清官员只说了前半句:“朝鲜虽我藩属,而内政外交,听其自主,我朝向不与闻”。



实际上,这个回答并没有对日朝关系调整给予任何的肯定或否定。说它是重申一下大清对藩属国的政策也可,对日本人几乎没有什么意义。



通商是小事情,如果朝鲜闹乱子,你中国管不管?这才是核心的关键。



这无法使大清与朝鲜的藩属关系有什么实质性改变。



今后,日本人的征途还很漫长。还要找出各种理由,辩明或“说服”大清认清事实,自己放弃。当然这是最好的了。再不行,就必须运用各种理由、各种手段,包括军事手段,割断清国与朝鲜的藩属关系。



后来的甲午战争,日本恰恰是采取了这一完整的实际步骤――朝鲜“有事”,派兵干涉,逼清国退步,废除清对朝鲜的宗主国地位,纳入日本保护之下,而后占领之,最后纳入日本版图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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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件,琉球――台湾。



这是第三问的两个关键词。



首先,琉球是大清属国,五百年往来不绝。



琉球在大明朝时称“琉虬”,这个名字大明洪武皇帝朱元璋册封琉球国王,一并给定的,意思是指琉球群岛风光秀美,象琉璃蛛串、又象一条小龙,跃动在东海之上。



琉球与中国的感情很深,不是以“上邦”为称的一般礼遇程度,而是称为“父母之邦”。



但1609年,琉球遭到日本萨摩藩的军事侵扰,不得已,遂岁岁向萨摩藩纳贡。柳原提出来之前,日本明治政府也已经逼迫琉球政府签了字,答应也要做日本的属国。



有人为此讥讽琉球人耍了个“两面讨好”,这纯粹是清谈之流站着说话不腰疼,自己是弱者却不对更弱者抱同情心。要知道,萨摩藩入侵琉球这事上,大清只是借有些场合责问了日本几句,然后就没了动静,没采取丁点的武力措施(也没有民间反日游行或抵制日货什么的)。虽然算是暂时保全了琉球的独立一国地位,但琉球门前的狼却没有赶走。一个小国面对如此境况,无奈之下,出此策以自保,有何可笑?



且琉球也曾派人进北京“上访”,恳求“父母之国”作主,干涉此事,以至面对有关部门的一再拖延,焦虑悲愤以及绝望之下,还出现了琉球使节在总理衙门前留书,挥剑自杀,以死相谏的悲剧。那是一个面临国破家亡者忧国爱国之情的最惨烈的表达方式。



他叫林世功。他留下的,是写给大清政府的《以死乞师以全臣节折》,奏折中的一字一句都饱含血泪,读来绝对令人震撼,也令人热血上涌。



再后来,琉球也一直把国家独立、复国的希望寄托在大清上,这才有即使是被日本实质霸占之后,还克服困难、冲破阻拦,咬牙坚持向大清进贡,以示藩属关系不断绝。



这一切,在大清的历史上,仍只洋洋自得地简单记录一句,什么“咸丰某年,琉球来贡”,“光绪某年,琉球来贡”,却不见有任何实质性的回馈,几乎不曾有任何担负道义的行动。



多年。对,是多年。



直到琉球从大清的记录中消失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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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次,关于日本人所称“琉球渔民”被杀一事,日史称“牡丹社事件”。



我不知道日本人的语境中哪来那么多事件、事变,好象日本人到哪儿,哪儿有事件、事变。反正日本人一出现,大多没好事。



这次也是这样。



日本史煞有介事所称的“牡丹社事件”,用更科学的词语表述,其实应称为“台湾生番杀害琉球贡民案件”,而实情则是1871年,有一艘琉球贡船漂流到台湾东南部八瑶湾中,和台湾土著人发生冲突,部分贡民不幸被土著杀害的事。



日本人是如何偷天换日的呢?



我找到的最为详细的记载是:



1871年12月,由宫古岛和八重山岛各两艘船组成的两组进贡船(实际上是朝贡贸易,重点还在于贸易),先后从琉球向中国进发,途中两组人员全都在台湾海峡遇险。



宫古岛民的进贡船,于11月30日离开那霸港,遇暴风后在海上漂流,一艘返回,另一艘遭遇更大厄运,于12月18日漂泊到台湾西南海岸的牡丹社(社是排湾族基层社会组织)八遥湾。这艘船上共有乘员69名,其中有3名在海中遇难,其余66名登陆上岸。但是,其中的54名不幸被排湾族原住民杀害。也有说是起初与土著相处一段时间,因语言不通,贡船人员谋划出逃,反而引起土著猜忌,以致被杀,对此情节我不大相信。土著部落保留着原始的习俗,所谓“未开化”状态,向来以外来人员为敌。



电影《赛德克?巴莱》中,也揭示那时的土著部落仍然存在“出草”(猎取人的头颅,作为一种文化信仰的仪式)这种原始的陋习,以此来看,贡船乘员被不问缘由、袭击杀害,当是实情。



所幸,逃出来的12名乘员在凤山县受到清政府官兵的保护。



八重山岛也派出两艘进贡船,于12月11日从那霸启航。由于遇上飓风,在海上漂泊,一艘下落不明,另一艘于12月23日漂泊到台湾,相对幸运的是,46名乘员也受到了凤山县官兵的保护,只有1名病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