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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一章 此生不娶(1 / 2)


上午考兩科,下午考一科,所以說下午還是比較清閑的。

依然是很瀟灑的交完了試卷,然後跑到厠所那邊抽了支香菸,之後又打了會籃球,不記得自己是從什麽時候喜歡打籃球的,衹記得有一天,我跟瑤瑤散步在校園裡,她對我說道:“流汗的男人最帥。”

於是我就在想如何流汗,研究了幾天,我發現打籃球是最受女孩子歡迎的,於是我開始瘋狂的打籃球,衹爲了瑤瑤在一旁可以驕傲的爲我鼓掌。

物是人非,現在在我旁邊爲我鼓掌的不是瑤瑤而是楊彩。

而瑤瑤已經基本不看男生打籃球了。

我卻因此愛上了這向運動。

你們能夠想象到,大鼕天,一群男生穿著單薄襯衣,在籃球上揮汗如雨的奔跑著嗎,如同我們奔跑的青春一樣。

楊彩不知道什麽時候來了,但她沒有打斷我,時不時因爲我進了一個球而高興的鼓掌。

有了漂亮的女孩在一旁觀戰,這群少年們打的更加賣力了。

我們是進五個球就換下一組的,在比分焦灼四比四的時候,一個不知道叫什麽名字的同學進了一個超高難度的三分,他們高興的歡呼起來,我們則是有些失望。

“還打不,哥們?”這個男生向我們問道。

我擺擺手,大口喘著粗氣:“不行了,累了,休息會在虐你們。”

“求虐!”

……

男孩子之間的友誼就是這樣簡單,一場籃球,一頓燒烤,一瓶啤酒或許就能成爲很好的朋友。

我走到楊彩身邊,問道:“什麽時候來的?”

楊彩從書包裡拿出一條毛巾給我擦了擦額頭的汗:“早就來了,看你玩的那麽高興就沒打擾你。”

毛巾挺香的,楊彩給我擦完汗,我直接踹進兜裡:“送我吧。”

楊彩笑了,挽著我的胳膊:“走嘍,我帶你去個地方。”

“嗯。”

“我們也去,帶我們一個唄。”趙心賤兮兮的齜牙來了一句。

“你倆不講究,喫好喫的不帶我們。”褲衩子做出一副特可憐的表情。

楊彩卻笑著說道:“你們願意跟著來就來唄,我要帶張浩紋身去。”

“啥?”我瞪大了眼睛:“我不去。”

“爲什麽不去?”

“那玩意老疼了,我不去。”

“你去不去?”楊彩把手放在我的腰上,威脇我。

“你掐我吧,就是掐死我,我也不去。”

楊彩掐了幾下,見我態度堅決,於是她開始撒嬌:“去吧,去吧,浩浩,我愛你,你最好了,你就去唄。”

“不去,就是不去,有病啊,紋那東西乾啥。楞疼的。”

楊彩罕見的生氣了:“張浩,你口口聲聲說愛我,其實你一點都不愛我,爲了我紋個身都不行,哼!”

楊彩要走。

趙心他們在一旁起哄:“浩子啊,我們要是你,早就去紋了。”

“紋個身算啥,我媳婦要是讓我從懸崖上跳下去我都能跳。”

“不怪人楊彩生氣,據說衹有愛一個人愛到深処,兩個人才去紋身。”